2008年1月3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女青年悔婚闹矛盾 司法所调解平纠纷
俞庆根 顾莲

  1月14日晚,海宁市长安镇司法所调解室里灯火通明,桌上放着一沓崭新的百元人民币,椅子上搁着4个未扎口的蛇皮袋。七八个人看着一男一女在一份调解协议书上分别签名按上手印。随后,男青年从司法所长俞庆根的手中接过那沓人民币,女青年则开始清点蛇皮袋中的衣物,然后双双离开司法所。至此,一起跨桐乡和海宁两市的婚约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。
  阿杰是长安镇人,今年27岁。5年前,他和桐乡市崇福镇18岁的女青年阿红认识,两人谈起了恋爱。2006年2月,双方家长为他们举行了订婚仪式,阿红就住到了阿杰家里过起了小日子。男家拿出不少钱用来装修新房、购置家电,准备于2008年2月为两人举行婚礼。
  谁知,2007年11月底,阿红打给阿杰一个电话后,离家一个星期,并关了手机。12月5日,阿红回家不久再次出走一个月,一直到今年1月初才回家。这次阿红向阿杰提出分手。1月13日,阿红到阿杰家退还订婚时阿杰给的礼金和酒席所花费的酒水钱、见面礼等。阿杰却认为自己为阿红付出了5年时间和大量金钱,心有不甘,要求阿红给予补偿。双方发生争吵,阿杰不让阿红离开,阿红情急之下打了110报警,声称被人绑架,这下更是激怒了阿杰和其亲友。及时赶到的民警将阿红、阿杰等人带到派出所,在问清事情缘由后,请他们去寻求司法解决。但阿红和闻讯赶来的阿红父母仍被阿杰等人围住。双方僵持了一夜之后,遂于1月14日下午找到长安镇司法所要求解决。
  司法所俞所长等人了解情况后,分别对阿杰和阿红做起思想工作,对阿红指出,解除婚约对阿杰带来了伤害,于情于理都应给予阿杰一定的补偿;同时劝说阿杰,虽然两人不能走到一起,但毕竟有过感情,不要提出过高的要求。这样反反复复做了近4个小时的工作,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,阿红答应补偿给阿杰包括礼金在内的钱物共计约8万元。
  这起闹得不可开交的婚约纠纷得到圆满解决,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。